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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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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哥哥······”安锦城柔弱的声音在白枫耳边响起,白枫睁开双眼,看到的是还是小女孩的安锦城,他们还在白枫九岁那年流浪的街头,“我饿了······我们去找吃的吧······”
  
  白枫翻个身爬起来,掸了掸身上已经干涸的泥块,看样子是下了很久的雨,但因为太阳很快就升起了,他们二人身上的泥浆已经干了,粘在衣服上风干成板块了,怪不舒服的。“走吧,今天看能不能吃顿好的吧。”
  
  那时候他们都小,白枫至今不知道他们流浪的城市叫什么名字,那个小镇叫什么。但降妖者联盟似乎有点鞭长莫及,自从来了这个小镇之后他们就没再遇到过降妖者,因此他们也就没再被追杀。在这个小镇里,没人知道他们什么名字,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来自哪里,更没人知道他们的背景。白枫流浪到这里之后就遇到了比他还小的安锦城,白枫把他当时翻到的半个还算新鲜的馒头给了安锦城,从此这个孤独的小男孩身后多了一条“小尾巴”。
  
  两兄妹在这个小镇里刚开始靠着翻垃圾吃过活,虽然日子很苦但也还算凑合着过,对他们来说:活下去,只要可以活下去,让他们怎么样都无所谓。
  
  今天没扒窃到任何东西,就是菜市场里也没找到任何看起来可以吃的东西,但是白枫和安锦城在垃圾堆里翻到了两套旧衣服,不知道是不是某个好心人故意留下的,他们在小河边把衣服洗干净了搭在佛像上,长满了青苔的破旧佛像的身上搭着三套小孩子穿的衣服,看着格外滑稽,但是对于两兄妹来说却是一般人想不出来的“高雅艺术”,这座破庙是他们的家,野猫是他们的宠物,佛像就是他们的保护神,他们相信这个佛像会保佑他们可以躲避降妖者和每天吃饱。
  
  “哥哥,半妖是什么啊?那些人为什么要抓我们啊?”安锦城烤着白枫从河里抓起来的小鱼,火焰像一条饥饿的舌头舔着半生不熟的只破了肚子却没剥掉鳞甲的鱼,土腥味和鱼腥味对于两兄妹来说却成了一种另类的香味。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我们有什么比一般人厉害的地方吧,比如我发现我可以轻易跳到树上还可以让指甲变得更尖更长。他们就是嫉妒我们!话说妹妹你有什么过人之处吗?”白枫光着屁股烤着火,他的衣服都被洗了,他打算等会儿看庙里有没有破帘子之类的可以让他遮一下羞。
  
  “我还不知道,反正别人都说我是杂种,我又不懂是什么意思,然后有一天我被一群不知道是什么家伙的人给带到了很远的地方,我和我的爸爸妈妈就再也没见过面了。最后不知道为什么就遇到了哥哥,不过还好,好歹那些坏人没找到我们。”安锦城吹了吹已经烤到表面焦黑的烤鱼,上面有一点草木灰,虽然不影响她和哥哥一起吃,但是总觉得沾上了这点之后整条鱼都会没那么好吃了。
  
  “哥哥!可以吃了!咱们一人一半,怎么样?”
  
  “小安你先吃吧,我再去河里看看,把尾巴留给我吧。”白枫想了想,还是光着屁股再次跳进了河里。
  
  白枫因为身法天赋较高,所以偷东西什么的都是让白枫来做的。赶集天的时候人们都在镇上来赶集了,因此两兄妹最期盼的日子就是赶集天,节日什么的对当时还小的两兄妹来说根本就没什么概念,他们就知道农历的三六九日是赶集天,这一天他们如果运气好的话就可以剽窃到一两套地摊货衣服的钱。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是半个月前的赶集天里用偷来的钱买的,他们的钱都只有买二手衣服,只需要十几块钱就可以买一套的那种。
  
  两兄妹分工明确:白枫在市场等人多的地方转悠,见到合适的目标就假装撞他一下,实际上白枫在那个时候就已经顺势把钱给顺走了,如果没被发现就寻找下一个目标,就算被发现了也不一定抓得住白枫,因为白枫跑的足够快还会爬树,如果白枫逃到镇子外的枫树林里的话就基本上抓不到了,这个时候白枫也会见好就收直接回破庙里。有的人喜欢用钱袋子,那种不好偷,因为容易被发现;有的人还喜欢用钱夹子或者钱包,白枫也遇到过,但遇到的多半都是没有太多现金只有一张卡的,少数的才有百元大钞。非现金对于白枫来说没有任何用,天知道破庙门口那条小河替白枫处理掉了多少张卡和多少个空钱包,不是因为多,而是因为没数过。而安锦城则是到处转悠看有没有人掉钱到地上,有就捡起来藏到身上,如果捡到了足够多的钱就买俩肉包子,剩下的钱带回破庙里,如果没有捡到钱,安锦城也会想办法偷点新鲜的果蔬回破庙。钱都被两兄妹藏在破庙里攒起来了,他们听说入秋了很快就会冷,两兄妹打算买一床席子和一床足够大的铺盖。
  
  好不容易等来了赶集天,镇上再次热闹了起来,白枫算了算时间,只要今天再偷够三元钱就可以买一床棉被加一床竹席了。白枫和小安在小镇的入口处分道扬镳,他们开始了他们的“淘金之旅”,“淘金“是白枫从镇上书店里看到的词,虽然他不知道淘金是什么意思,不过大概意思应该还是找钱吧。